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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管控科学岛园区无人机飞行(航拍)活动的通知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2-11-17

各科研单元、各部门、各位职工和学生: 

  由于无人机存在远程摄录窃听泄密、投掷危险物品、抛散和悬挂反动宣传品、影响民航正常飞行和测试、操作不当坠机伤人等风险隐患,根据地方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求,科学岛作为重要科研基地,严格管控无人机飞行(航拍)活动。具体要求如下: 

  一、《合肥研究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》(科合院发安字〔202212号)规定: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,园区内不得飞行无人机等通用航空器,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升空物体。 请通知和提醒到各部门和各类人员:未经审批,不得在科学岛园区内飞行无人机(航拍);确需飞行的,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(申请表格可在安全保密处网站下载)。 

  二、各科研单元、各部门在审批时,务必做好审核把关,并提醒有关人员注意安全事项。飞行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,由申请部门或操作人承担责任。 

  三、园区治安巡逻发现飞行无人机,如无审批手续,将采取制止、要求删除摄录内容并视情况移交警方等措施。 

      附件:合肥研究院科学岛园区无人机(航拍)飞行活动申请审批表

    

  安全保密处 

  20221117